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2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基础〔2013〕97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志昊中鸡煤炭集装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7-08 17:04: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志昊中鸡煤炭集装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7-08

神木县志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转报的《关于包西铁路神木县中鸡站铁路专用线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榆政发改字〔2012〕2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包西铁路中鸡站周边地方煤炭集中运输需要,同意在包西铁路中鸡站接轨建设志昊中鸡煤炭集装站项目。
  二、建设内容。新建线路(含疏解线)8.5公里,集装站到发线3条(含贯通式货物线兼到发线1条),预留到发线1条;改建中鸡站,新增到发线1条,预留1条;新建快速装车系统。
  三、技术标准。工业企业Ⅰ级,单线、电力机车牵引,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长1080米。设计初期(2015年)发送煤炭350万吨,近期(2020年)发送煤炭700万吨。
  四、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6亿元,由榆林市煤炭运销集团、神木县属国有企业、西安铁路局、神木县志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民营企业共同筹措解决。
  五、其它。省国土厅以陕国土资规发〔2013〕52号批复土地预审;省住建厅以选字第6100000201300027号颁发选址意见书;榆林市环保局以榆政环发〔2012〕137号批复环评报告;西安铁路局以西总函〔2012〕146号同意集装站接轨及运输。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随后的方案优化及建设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若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附件: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doc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