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25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3〕99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达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7-11 16:49:00
关于下达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7-11

安康市、汉中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为进一步促进油茶产业发展,提高油茶供给能力,缓解食用植物油供需矛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油茶产业发展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098号)精神,现将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油茶产业建设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60万元。用于安康市汉滨区、汉中市南郑县营造油茶示范林各0.4万亩。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好地方配套投资,协调项目建设相关条件,切实实施好油茶产业发展项目。
  三、油茶示范林基地建设必须使用国家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良种培育的苗木,在生产中要按照分类和布局,有侧重地不断探索新品种、新技术、新标准、新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科技支撑。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要依托林业科研院所、林业工作站、苗圃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大力推广油茶新品种和丰产关键技术。建立健全油茶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集中力量推广普及已确定的优良品种和丰产技术。要加快新产品开发,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做到每一个地区都要确定几个最适应、最高产的品种。
  五、严格按照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达到初步设计编制深度要求,于8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实施方案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按合同办事。要严格油茶造林质量,确保投资效益。
  请据此尽快下达投资,并将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报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备案。国家和省上将组织力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和检查监督。

  附件:陕西省油茶产业发展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林业厅    
                              2013年7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