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45
发文字号: 陕发改规划〔2013〕117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2014年度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8-20 08:36:00
关于2014年度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8-20

各有关市发改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通知》(陕政发〔2008〕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市共建大西安 加快推进创新型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陕发〔2012〕6号)精神,切实加强秦巴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支持秦岭北麓西安段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现就2014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1.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拟资助省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拟资助县城和重点集中供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和环境保护项目。
  3.沿河堤岸绿化工程。拟资助城乡中心区河段堤岸整治与绿化项目。
  4.城市造林绿化工程。仅限资助秦岭北麓西安段所属区域城镇造林绿化项目。
  5.移民搬迁安置配套工程。仅限资助黑河引水系统“三库三河”流域移民搬迁安置区环境清洁与绿化工程。
  二、有关要求
  1.申报数量:西安市限6项(含)以内,其他各市不超过3项。
  2.需提交的材料:一是申请报告,二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你委的批复文件。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和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专项资金的顺利安排,请各市抓紧通知各有关区县(含巴山地区各县),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省秦岭办)  熊兴华
          省财政厅经建处  秦文静
  电  话: 029-87291307 , 87294258(传真)
         029-87611343
  邮  箱:fgwghc@shaanxi.cn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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