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49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3〕121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8-30 11:38: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3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8-30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1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757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5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726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本次下达搬迁群众安置点的道路、供水、供电、基本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60个县实施,共搬迁11648户、45324人。新建群众住房88.437万平方米、新修改建基本农田2951亩,新打机井7眼、修建蓄水池51座、铺设管网260公里,架设供电线路136公里,新修、改造道路241公里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此次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搬迁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基本的生产条件,内容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其中4000元用于搬迁群众建房补助,其余资金用于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陕南和陕北地区搬迁群众建房补助,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6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北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陕政发〔2011〕57号)文件精神执行,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配套解决。
  四、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试点市、县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有关协调组织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工程进度,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各项要求,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和季报制度,将项目进展情况定期上报我委(电子邮箱:sygdzb@163.com)。
  五、本次下达的20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从2013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2013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投资计划项目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