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陕政发〔2011〕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陕南循环发展和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陕南经济升级版,我们制定了《2014年陕南循环发展和一县一产业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8月30日
2014年陕南循环发展和
一县一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陕政发〔2011〕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陕南循环发展和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陕南经济升级版,特制定本指南,作为2014年度陕南循环发展和一县一产业项目申报的依据。
一、安排原则
2014年陕南项目安排,坚持创新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相结合,重点支持大园区、大项目建设,支持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的产业发展,强力构建生态型产业发展新体系,充分发挥陕南专项资金的扶助作用、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
二、支持范围
(一)循环发展项目
1.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核心聚集区及聚集区内县域园区的路网、管网、标准厂房(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园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核心聚集区以外的县域园区原则上不在其中。
2.承接产业转移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大项目,特别对引进的世界、国内500强企业和省内国有大型企业投资的产业类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3.循环经济核心聚集区内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项目。包括装备制造及重大技术研发、矿产资源深加工、新型材料、现代物流、中药现代化、有机及绿色食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类别。对拉长产业链条、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重点支持。
4.重大生态建设、重点景区建设及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项目。对标志性景区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项目重点支持。
5.移民搬迁社区吸纳劳动力就业项目。对在移民搬迁社区周边建设的、能吸纳就业的创业孵化器、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给予支持。
(二)一县一产业项目
1.导向性和成长性好的项目。支持在一县一产业规划的产业链条中投资大、成长性好、带动作用强的龙头项目或优势产业链条中的重要项目,促进产业的不断提升和延伸。单一且分散的种植类、养殖类项目不在其中。
2.科技含量高的项目。重点支持运用科技成果转化当地资源项目、高附加值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项目、高端科技人才领办的项目等。尤其对市场拓展快、发展前景好的名优产品开发提升予以优先扶持。
3、自主创业和脱贫致富项目。对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内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自主创业(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和小微企业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三、安排特点和方式
2014年的陕南项目安排,坚持创新探索与稳妥推进相结合,使用方式将更加灵活多样。
1.创新使用。主要方向是扩大担保融资规模、促进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创设陕南发展基金等,充分发挥陕南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作用、四两拨千斤作用。
2.稳妥推进。主要是对原有的补助、贴息和注入资本金等方式进行优化和结构性调整。同时扩大给各市切块资金的比例,以利于更好地推进重大项目前期策划和激活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充分发挥陕南专项资金的引导、引领作用和扶助、扶持作用。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陕南各县(区)一县一产业规划》。
2.申报项目应符合当地实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须有相关证明)。投资结构合理。
4.申报项目须在陕南三市行政区划内,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14年内能开工的新建项目。
5.申报企业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应达到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应在60%以下。
6.申报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原则上在1亿元以上,个别成长性项目不得少于5000万元。申报一县一产业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3000万以上,个别成长性项目不得少于1000万元。
五、材料要求
1.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并填报《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工艺技术、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市场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申请专项资金的种类、数额和方式等。
3.资金申请报告附件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或用地预审意见、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意见、环评和能评报告等。
4.申请贷款贴息的在建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新开工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或承诺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建设。
5.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申报及审定
1.申报数额。各市所申报的陕南循环发展项目控制在20个以内。一县一产业项目一个县(区)不超过4个,只能选择一个循环产业体系集中支持,力求突破。
2.申报程序。拟申报项目由各县(区)政府组织筛选后上报各市政府。各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规划和产业政策对各县(区)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推荐意见;各市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项目筹资情况进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审查意见。各市政府将综合审定后的项目向省陕南循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意见,同时抄送省财政厅。
3.项目审定。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公示。根据审查结果、项目建设情况和公示情况,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陕南循环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电子版),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上报。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029-87291984 87291904
87291489
电子邮箱:fgwqyc@163.com
省财政厅:029-87611220
电子邮箱:xuyf@sf.gov.cn
附件:1.2014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