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55
发文字号: 陕发改煤电〔2013〕123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榆阳110千伏补浪河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9-03 10:23: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榆阳110千伏补浪河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9-03

省地方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上报调整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榆阳110千伏补浪河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地电字〔2013〕154号)收悉。考虑到在实施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由于国家出台工程建设增值税抵扣政策、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降低采购成本、以及设计优化等原因,使该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均发生变化,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变更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榆阳区110千伏补浪河输变电工程可研进行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原批复的新建1台20MVA主变,110千伏线路38公里,110千伏进线1回,10千伏出线7回。调整为新建1台20MVA主变,110千伏线路36公里,110千伏进线1回,10千伏出线7回。
  二、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原批复的工程总投资353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07.2万元,占总投资20%,其余2828.8万元资金为银行贷款,调整为265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31万元,占总投资20%,其余2124万元资金为银行贷款,由省地方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统贷统还。
  三、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工期自投资计划下达后18个月。
  四、项目建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有关要求,保证农网改造升级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与生产经营等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严禁挤占、挪用农网改造升级资金。不得随意变更项目,项目确需调整变更的,由项目法人按程序报我委,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强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成后发挥效益。


附件:2010年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榆阳区110千伏补浪河输变电工程项目调整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