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64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3〕127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宁东林业局旬阳坝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9-05 10:53: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宁东林业局旬阳坝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9-05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省宁东林业局旬阳坝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3〕175号)收悉。为做好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改善林区职工的生活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陕西省宁东林业局旬阳坝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宁东林业局旬阳坝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陕西省宁东林业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长安区韦曲镇生活区,宁陕县旬阳坝生活基地。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韦曲生活区东院:改造小区变配电站设施1套,由市政供电公网引入高压电缆一根约60米,改造小区低压供配电缆993米;改造小区道路1323平方米。
  (2)旬阳坝生活基地:改造小区变配电站设施1套,改造变配电室至各用电单元低压配电线路2950米,改造高压电力线路70米;改造给排水管网,更换铺设给水主管道450米,给水支管道150米,给水阀门井7座;改造铺设排污主管道350米,铺设排污支管道200米,改建污水检查井12座;新建和改造生活基地4米宽道路1650米,道路硬化4600平方米。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2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340万元,占80%;建设单位自筹85万元,占20%。
  六、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年。
  七、项目预期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改善林区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优化职工生产和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生活质量,促进林区社会更加和谐。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委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