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8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3〕138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报送2013年防护林工程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09-30 11:41:00
关于报送2013年防护林工程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9-30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78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报送2013年防护林工程投资建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要突出毛乌素沙地以樟子松为主的百万亩防风固沙林基地建设、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以松柏林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基地建设、渭河流域重点防护林建设,兼顾绿色长廊、五大干杂果经济林及油用牡丹基地建设;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要突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引水和三峡库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兼顾绿色长廊、五大干杂果经济林、油用牡丹基地建设。
  二、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建设任务各市按照2012年计划任务的80%上报、封山育林按照2012年计划任务的70%上报;长江防护林建设任务各市按照2012年建设规模上报。其中,蓝田、宜君、麟游、永寿、合阳、宜川、延长、延川、米脂等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建设县,中央投资控制在每县500万元,建设方式主要为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
  三、防护林建设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300元/亩,人工造灌木林120元/亩,封山育林70元/亩。地方配套按总投资20%安排,各市县配套投资落实情况,将作为今年中央投资安排的重要依据(在上报建议计划时附2012年市县级配套投资安排文件)。
  四、请各地结合本地生态建设状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确定建议计划,建议计划要以县为单位填报,于2013年10月15日前由各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和省林业厅计资处。
  联系人:薛少毅  陈宝林
  电  话:029-87294234   88652028
  邮  箱:xuesy61@163.com   cbl1211@126.com

  附件:2013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表(样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林业厅
                             2013年9月3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