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86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3〕139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洛市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0-09 11:52: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洛市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0-09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商洛市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商发改字 [2012]9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尊重民意的原则,移民搬迁要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城镇化、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相给合统筹规划实施。
  二、生态移民规模及安置方式。原则同意丹凤、洛南、山阳、商南、商州、镇安、柞水7个县、32个乡(镇)、90个行政村的649户2550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区涉及丹凤、洛南、山阳、商南、商州、镇安、柞水、高陵、户县9个县、20个乡(镇)、22个行政村,采取集中和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2502人,插花安置48人。
  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态移民住房649户50520平方米; 改建基本口粮田121亩;新建通村道路15.49公里、通讯供电工程15.95公里、饮水工程12处、供水管道27.2公里、蓄水池150立方米、文卫设施3处、平整场地48900立方米、埋设排污管道7.9公里、新修河堤700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550万元,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专项资金1275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275万元。
  五、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417号),尽快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生态移民项目建设质量和任务的完成。要建档立卡,跟踪问效,确保资料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统筹规划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脱贫致富项目建设,真正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附件:1.商洛市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搬迁情况表;2.商洛市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3.商洛市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投资情况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