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
为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3〕1695号文安排我省城镇供排水设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6亿元,现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见附表),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认真抓紧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形成新增实物工作量,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偿还拖欠款。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切实落实地方资金,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不留缺口。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到位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各市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