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92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3〕141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商洛市确定为陕西省2013年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0-11 09:55: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商洛市确定为陕西省2013年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0-11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商洛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确定将商洛市列入我省2013年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你市按照实施方案抓紧制定分阶段工作计划,落实各项责任和任务,加快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资源消耗统计和核算制度,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加强资源环境核算,抓好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需要的各项条件。
  二、加强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对方案中涉及的需要备案、核准、审批的重大项目,要按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报批。积极做好资金、用地、环评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积极落实项目资金、政策等配套条件,据此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努力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典型,为全面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经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