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294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13〕141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3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二批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0-12 09:51: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3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二批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0-12


安康市、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2013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二批计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外资〔2013〕1602号下达,我省安康市中心医院借用德国促进贷款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宝鸡市第二中医院借用以色列政府贷款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列入规划。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公立医院所借国外贷款本息由地方财政负责偿还及担保,请进一步落实国外贷款偿还及担保责任,尽快向财政部门提出贷款申请,争取早日列入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清单。
  二、项目规划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1日,过期自动失效。
  三、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各项前期工作,明确项目各阶段的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8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22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和加强实施监管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8〕1969号)要求,履行项目审批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实施监管,保证项目实现预期目标。按照我委《关于做好我省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外资〔2013〕1030号)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度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我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