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局,有关国家级开发区(基地),中央及省属大型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32号),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和TD-LTE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330号)文件要求,请各市(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基地)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严格筛选项目。
二、 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的相关规定,项目须完成备案等审批手续,并落实环评、土地、规划选址、节能评估、招投标方案、资金等建设条件。
三、请各市(区)及国家级开发区(基地)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初审后统一申报,中央大型企业和省属企业可直接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含项目申报正式文件、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附件等,附电子版)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一式三份)。
附件:1.项目汇总表.doc
2.《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的通知》.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