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
《陕西省关中地区灰霾防治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暂行)》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当前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
附件
陕西省关中地区灰霾防治重点行业
项目建设指导目录(暂行)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3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20号)要求,参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并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制订《陕西省关中地区灰霾防治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暂行)》。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不鼓励新建和扩建目录明确规定以外的项目,已获得中省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不受该目录制约。
一、火电
1.“上大压小”减排项目
2.彬长矿区坑口电厂项目
3.热电联产项目(以热定电)
4.矿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二、钢铁
1.不新增炼钢、轧钢产能的迁建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
2.冶金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项目
三、水泥
1.利用现有2000吨/日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
2.等量或减量置换建设5000吨/日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四、有色冶炼
1.新型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材料生产项目
2.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应用项目
3.废杂有色金属回收及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项目
五、传统煤化工
1.等量或减量替换的整合迁建项目
2.现有焦化企业采用干法熄焦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