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341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3〕170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2-09 16:13: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2-09

咸阳、渭南、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2724号)和《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陕发改环资〔2010〕845号)的规定,我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2013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进行了公示,公众对所公示的企业未提出异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2013年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认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认定机组及装机容量

主要燃料

备注

1

澄合矿务局电力中心

#1: 1*6MW

#2: 1*6MW

煤矸石

复审

2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

有限公司

#11*15MW

#21*15MW

煤矸石

中煤

复审

3

蒲白矿务局矸石电厂

#1: 1*6MW

#21*6MW

#31*12MW

煤矸石

复审

4

陕西华电瑶池发电

有限公司

#11*200MW

#21*200MW

煤矸石

煤泥

初审

  二、颁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监制的认定证书(有效期二年),企业持认定证书可向有关税务部门申请享受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三、我委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以及未及时报送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