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务局《关于商洛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二期第一批23条小流域实施方案的请示》(商发改农经〔2013〕26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山阳县县河项目区高一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山阳县县河项目区高一小流域位于山阳县东南部,涉及十里铺镇的刘家村、高二村、高一村、陈坪村、寺沟口村、郭家村、鹃岭村、王坪村、老沟村等9个行政村,总人口5874人,其中农业人口5823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42.33km2,水土流失面积19.83km2,现有耕地913.92hm2,其中基本农田224.55hm2,人均基本农田0.039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山阳县县河项目区高一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83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7.95km2,生态修复面积11.88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166.07hm2,建设蓄水池8口、排灌沟渠3.0km、沉沙池8口、田间道路3.0km、谷坊14座,新建河堤1.2km;坡耕地造生态林264.25hm2,坡耕地造经济林117.96hm2,荒山造生态林106.06hm2,等高植物篱193km防护面积141.09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18名,疏林补植54万株,设置封禁标牌15块,建设网围栏3km、省柴灶366个。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989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82%,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9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山阳县县河项目区高一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2.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山阳县县河项目区高一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概算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