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36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3〕173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留坝县潘家河项目区沙河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2-10 16:59:45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留坝县潘家河项目区沙河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2-10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潘家河项目区沙河沟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3〕41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留坝县潘家河项目区沙河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留坝县潘家河项目区沙河沟小流域位于石门水库库区,涉及留坝县青桥驿镇的麻坪寺村、沙河沟村、马家沟村、贯沟村等4个行政村,总人口2150人,其中农业人口2107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35.67km2,水土流失面积14.48km2,现有耕地386hm2,其中基本农田69.12hm2,人均基本农田0.03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留坝县潘家河项目区沙河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48km2,其中综合治理4.64km2,生态修复面积9.84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5.8hm2,建设蓄水池3口、排灌沟渠3.2km、沉沙池3个、田间道路2.8km、谷坊5座;坡耕地造生态林151.74hm2,坡耕地造经济林122.45hm2,荒山造生态林147.02hm2,等高植物篱30km防护面积37.35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5名,疏林补植36.85万株,设置封禁标牌3块,建设网围栏2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455万元,建设资金由中央补助资金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9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0.52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留坝县潘家河项目区沙河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2.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留坝县潘家河项目区沙河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概算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