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汉中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2013年度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3〕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南郑县中梁项目区凤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郑县中梁项目区凤凰小流域位于南郑县西部,涉及梁山镇的梁西村、梁山村、南寨村、前丰村、永远村、王巷村、爱国村、强国村、肖营村、永固村、利民村等11个行政村,总人口29211人,其中农业人口29211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54.68km2,水土流失面积22.00km2,现有耕地2765.25hm2,其中基本农田2111.95hm2,人均基本农田0.06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南郑县中梁项目区凤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00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8.83km2,生态修复面积13.17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108.52hm2,建设蓄水池6口、排灌沟渠3.3km、沉沙池6口、田间道路1.8km、谷坊4座,新建河堤0.86km;坡耕地造生态林279.59hm2,坡耕地造经济林146.19hm2,荒山造生态林229.77hm2,等高植物篱78.33km防护面积118.99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6名,疏林补植33.52万株,设置封禁标牌6块,建设网围栏2.4km、省柴灶30个、沼气池8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875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8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2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南郑县中梁项目区凤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2.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南郑县中梁项目区凤凰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概算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