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7日 星期一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373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3〕174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佛坪县椒溪河上游项目区龙草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2-10 17:26: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佛坪县椒溪河上游项目区龙草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2-10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汉中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2013年度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3〕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佛坪县椒溪河上游项目区龙草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佛坪县椒溪河上游项目区龙草坪小流域位于佛坪县北部,涉及长角坝乡的龙草坪村、田坝村、小南坪村等3个行政村和龙草坪林场,总人口1273人,其中农业人口993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38.31km2,水土流失面积15.18km2,现有耕地121.13hm2,其中基本农田42.27hm2,人均基本农田0.041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佛坪县椒溪河上游项目区龙草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8km2,其中综合治理4.73km2,生态修复10.45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29.60hm2,建设排灌沟渠2.0km、田间道路2.5km、谷坊5座,新建河堤0.8km;坡耕地造经济林49.07hm2,荒山造生态林394.4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6名,疏林补植16.20万株,设置封禁标牌6块,建设网围栏5km、沼气池10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604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3.9%,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90%以上,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9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佛坪县椒溪河上游项目区龙草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2.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佛坪县椒溪河上游项目区龙草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概算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