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375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3〕174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城固县毕家河项目区南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2-10 17:31: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城固县毕家河项目区南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2-10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汉中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2013年度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3〕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城固县毕家河项目区南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城固县毕家河项目区南玉河小流域位于城固县西北部,涉及龙头镇的军张坝村、夜珠塘村、桔园镇的陈家湾村、张桥村、贾家山村等5个行政村,总人口14640人,其中农业人中14201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49.01km2,水土流失面积22.06km2,现有耕地1620hm2,其中基本农田917hm2,人均基本农田0.062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城固县毕家河项目区南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06 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8.12km2,生态修复面积11.94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59hm2,建设蓄水池3口、塘堰2口、排灌沟渠5km、沉沙池3口、田间道路6km、谷坊5座,整治河堤0.4km;坡耕地造生态林336hm2;坡耕地造经济林308hm2;荒山造生态林109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5人,疏林补植53.34万株,设置封禁标牌10块,建设网围栏3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801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3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城固县毕家河项目区南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2.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城固县毕家河项目区南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概算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