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安康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二期项目第二批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13〕1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柴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柴家沟小流域位于平利县东部,涉及长安镇的张店村、枣园村、千佛洞村、中原村、梁桥村等5个行政村,总人口4125人,其中农业人口3976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33.29km2,水土流失面积16.22km2,现有耕地644.33hm2,其中基本农田256.1hm2,人均基本农田0.06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柴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22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6.61km2,生态修复面积9.61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9.00hm2、坡改果梯37.00hm2,建设蓄水池5口、排灌沟渠2.00km、沉沙池5口、田间道路1.00km、谷坊6座,新建河堤0.82km,整治塘堰1口;坡耕地造生态林120.00hm2,坡耕地造经济林222.30hm2,荒山造生态林273.11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6名,疏林补植41.5万株,设置封禁标牌5个,建设网围栏2.40km、沼气池10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716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8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柴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2.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柴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概算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