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392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3〕177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旬阳县桂花项目区岩窝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2-16 15:52: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旬阳县桂花项目区岩窝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2-16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安康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二期项目第二批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13〕1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旬阳县桂花项目区岩窝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旬阳县桂花项目区岩窝沟小流域位于旬阳县南部,涉及金寨镇的谭家院村、寨河村、珍珠村、花房村等4个行政村,总人口3273人,其中农业人口3273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27.97km2,水土流失面积15.60km2,现有耕地602hm2,其中基本农田203hm2,人均基本农田0.06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旬阳县桂花项目区岩窝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60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6.59km2,生态修复面积9.01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28hm2,建设水窖14口、排灌沟渠6.04km、沉沙池12口、田间道路1.19km、谷坊3座,新建河堤1.02km;坡耕地造生态林269hm2,坡耕地造经济林102hm2,荒山造生态林260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4名,疏林补植10.3万株,设置封禁标牌4块,建设网围栏3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666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8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6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1.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旬阳县桂花项目区岩窝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2.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旬阳县桂花项目区岩窝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概算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