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省节能监察中心: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3〕918号)要求,对各有关部门上报的项目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审核、评定后,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陕西省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同时兼顾中小微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示范、试点、重点项目的补助,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培训、评估、课题研究等方面,共安排项目30个,安排补助资金13355万元。
二、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拨付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申报项目监管力度,审核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属新(在)建项目。各财政部门加大对资金的监管力度,重点审核项目主体是否重复申报其它专项资金。如发现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或实施效果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的,应及时商有关部门,停止资金拨付、追回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地市和企业的责任。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项目,落实责任,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四、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做好组织实施及总结验收工作,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财政厅于2014年4月中旬对这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表.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