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3-00410
发文字号: 陕发改运行〔2013〕183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3-12-24 10:50: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12-24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指导做好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3〕2497号)的要求,以及省发改委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意见,现就我省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一)各煤炭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与用户企业衔接,煤炭企业依据核定产能、经营企业按照实际发运能力,签定量质价齐全、真实有效的购销合同,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完成产运需衔接工作。
  (二)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统一由煤炭企业在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中煤炭网络交易系统进行录入、汇总。合同网上汇总工作已经启动,将于2013年12月31日24时结束,请完成产运需衔接的煤炭企业尽快进行录入汇总。
  二、合同录入工作相关要求
  按照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网上合同录入。
  三、合同汇总工作相关要求
  1.省煤业集团所属各矿网上合同录入和汇总由省煤炭运销集团负责,司法矿和其它地方煤炭企业订货合同汇总工作由省发改委完成。
  2.完成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网上录入合同的司法矿和其它地方煤炭企业,于12月30-31日,将合同送至省发改委运行调节处449房间。
  3.我省的合同汇总工作在省内完成。所有在我省参加合同汇总的单位均不参加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组织的2014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议。
  联系人:杨 启     87293953   13909210783
      叶志杰     87291048   13709204206
      高   歌     87293364   13991882327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2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