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
口粮田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水利局:
为了切实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国家和省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有关工作,推进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试行).doc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绩效考评 办法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