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463
发文字号: 陕发改产业〔2012〕114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产业〔2012〕1142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08-21 10:55:00
陕发改产业〔2012〕1142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8-21

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2013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将提前启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1、《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领域龙头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环保装备产业化项目;
  2、为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的产业化项目;
  3、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和成果转化的环保产业化项目;
  4、餐厨废弃物利用、工业再制造示范及低碳技术等环保重大技术研发项目;
  5、具有重大技术突破、示范作用明显,能大幅度提升产品附加值的工业废弃物、再生资源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组织实施符合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按照要求申请资金支持。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它资金支持的项目、已完成投资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二、资金支持方式及额度
  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资本金注入等三种支持方式,每个项目采取一种支持方式,年度内单个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
  (一)资本金注入
  资本金注入重点安排我省重大产业项目。资金额度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规定和企业筹措能力安排,一般控制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0%以内。
  (二)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额度参照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60%计算,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以及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其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比例可超过60%,但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补助
  对于企业发展前景较好、发展空间大但暂时难以获得贷款的项目给予以奖代补支持。补助资金控制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5%以内,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相关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项目。
  (二)在建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且2013年度内拟开工的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且项目采用的技术在行业中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四、申报方式
  (一)中央或省属企业项目单位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报送;
  (二)省级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直接推荐项目;
  (三)各县(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辖区内项目初审汇总后, 通过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报送;扩权强县和省直管县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报送;
  (四)项目申报材料需准备纸质和电子版(详见附件),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029-87293792   029-87294115
     电子信箱:fgwpant@shaanxi.cn
     省 财 政 厅 经 建 处: 029-86711220
     电子信箱:xuyf@sf.gov.cn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明细
     2、2013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申请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资金  申报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3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需准备一式3份(含纸质和电子版),主要包括:
  (一)项目申请文件。
  (二)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
  (三)项目实施计划,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产品工艺技术、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方式等内容,不超过5000字。
  (四)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城建部门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发展改革部门能评批复意见、知识产权鉴定评估等相关文件。
  (五)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用于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贷款合同、中长期贷款承诺。申请资本金注入的项目,承担企业已经公司化改制或具备改制条件,且出具股东会同意专项资金参股投资的决议。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真实性声明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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