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宁东林业局2011年棚户区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省宁东林业局201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陕林计发〔2011〕295号)收悉,经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基本达到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陕西省宁东林业局201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宁东林业局长安韦曲家属区6栋住宅楼,改造户数314户,总建筑面积21066.7平方米。其中:改造东院家属区住宅楼4栋216户,建筑面积14616.8平方米;改造西院家属区住宅楼2栋98户,建筑面积6449.9平方米。主要解决职工无房或住房困难。
二、总投资概算及来源
概算总投资1131.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5.0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2.9万元,预备费53.9万元(详见概算表)。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471万元,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314万元,企业和职工自筹346.84万元。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批复方案统一规划,按国家和省投资年度计划安排分年实施。
项目建设期1年。
四、对专家在审查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时进一步细化吸收、采纳和落实。施工图由省林业厅负责审核。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工程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1 陕西省宁东林业局201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林业 棚户区改造 设计 批复
抄送: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