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
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为加强我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188号)精神,现将我省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为陕西西安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灞桥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用房,购置办公、观测、采集、保存、处理、巡护工具和设备(装备)等。项目建设期为1年,总投资4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07〕851号),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于9月15日前报省发改委审批,实施方案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搞好仪器设备招标采购。要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项目建设信息季报制度,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安排使用及建设成效等情况报送我委和省林业厅。
附件:陕西省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疫源疫病监测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厅,省财政
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