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农业(畜牧)局:
为提升我省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以发改投资〔2012〕1941号文安排我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665万元,现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用于733个乡镇兽医站购置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不得随意变更,严禁挪作它用。
二、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农业(畜牧)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实施单位优化建设方案。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投资管理,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各县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向组织竣工验收,市级进行抽验,并向省级部门书面上报验收工作情况。
三、按规定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按季度将项目建设进展、投资安排使用和建设成效等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
附件:2012年乡镇兽医站改扩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动物防疫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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