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480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2〕116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2〕1166号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洋县草坝项目区石槽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08-22 16:32:00
陕发改农经〔2012〕1166号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洋县草坝项目区石槽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8-22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洋县
草坝项目区石槽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汉中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1年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1]875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洋县草坝项目区石槽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洋县草坝项目区石槽河小流域位于洋县东北部,涉及长溪镇、龙亭镇、槐树关镇的龙亭村、陈靳村、蔡河村、岳家山村、高原寺村、高原坝村、万岭村、王湾村、长河村、二郎村、三里河村、周湾村、长岭村等13个村,总人口8333人,其中农业人口7812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44.91km2,水土流失面积21.24km2,现有耕地1311.96hm2,其中基本农田513.84hm2,人均基本农田0.066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洋县草坝项目区石槽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24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9.08km2,生态修复面积12.16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坡坡改粮梯25.57hm2、坡改果梯6.02hm2、建设蓄水池20口、排灌沟渠5.25km、沉沙池20口、田间道路5.22km、谷坊3座、新建河堤1.08km;坡耕地造生态林96.6hm2,坡耕地造经济林518.49hm2,荒山造生态林109.78hm2,等高植物篱83.22km,防护面积151.44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20名,疏林补植24.58万株,封禁标牌16块,网围栏3.72km,省柴灶400个,沼气池75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957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4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印发)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洋县草坝项目区石槽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项目概算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
    省水保局,汉中市政府,汉中市水利局,洋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