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486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2〕117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2〕1172号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南郑县漾家河项目区钢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08-24 09:28:00
陕发改农经〔2012〕1172号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南郑县漾家河项目区钢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8-24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南郑县
漾家河项目区钢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汉中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1年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汉发改农经[2011]875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南郑县漾家河项目区钢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郑县漾家河项目区钢厂小流域位于南郑县北部,涉及两河镇、新集镇的墁坡村、两河口村、华燕村、华林村、吴坎村、华峰村、华星村、金华村、木坪村、华英村、新合村等11个村,总人口17000人,其中农业人口17870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49.51km2,水土流失面积22.40km2,现有耕地1938.06hm2,其中基本农田1146.10hm2,人均基本农田0.064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南郑县漾家河项目区钢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40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9.28km2,生态修复面积13.12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坡改粮梯116.40hm2、建设蓄水池30口、排灌沟渠4km、沉沙池30口、田间道路4km、谷坊12座、整治河堤1.6km、整治塘堰4口;坡耕地造生态林279.37hm2,坡耕地造经济林175.13hm2,荒山造生态林135.48hm2,坡耕地种草39.01hm2,等高植物篱249.02km,防护面积182.05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27名,疏林补植65万株,封禁标牌16块,网围栏3km,省柴灶237个。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007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1.6%,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06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印发)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南郑县漾家河项目区钢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项目概算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
    省水保局,汉中市政府,汉中市水利局,南郑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