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平利县
长安河项目区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安康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12]4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连仙河小流域位于平利县东部,涉及长安镇的高原村、双杨村、小仙河村、西河村、双河村等5个村,总人口2490人,其中农业人口2490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52.72km2,水土流失面积30.50km2,现有耕地751.42hm2,其中基本农田116hm2,人均基本农田0.06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50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9.87km2,生态修复面积20.63k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13.89hm2,坡改果梯54.11hm2,建设蓄水池10口、排灌沟渠4.5km、沉沙池11口、田间道路3km、谷坊7座、新建河堤1.4km,整治塘堰1口;耕地造生态林247.91hm2,坡耕地造经济林280.51hm2,坡荒山造生态林390.81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6名,疏林补植24.75株,封禁标牌4块,网围栏4.5km,沼气池20座。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087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85%,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96%,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印发)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平利县长安河项目区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项目概算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
省水保局,安康市政府,安康市水利局,平利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