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52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2〕120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2〕1208号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白河县裴家河项目区裴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08-27 09:41:00
陕发改农经〔2012〕1208号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白河县裴家河项目区裴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8-27

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白河县
裴家河项目区裴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安康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12]4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白河县裴家河项目区裴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白河县裴家河项目区裴家河小流域位于白河县西北部,涉及仓上镇的天宝村、裴家村、槐坪村、仓坪村等4个村,总人口7206人,其中农业人口6626人。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41.84km2,水土流失面积22.84km2,现有耕地1403hm2,其中基本农田376hm2,人均基本农田0.06hm2。为了改善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流域生态环境,涵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维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实施白河县裴家河项目区裴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二、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4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0.27km2 ,生态修复面积12.57k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粮梯69hm2 ,建设蓄水池20口、排灌沟渠1km、沉沙池20口、田间道路1km、新建河堤1km;坡耕地造生态林850hm2 ,坡耕地造经济林108hm2;落实封育管护人员6名,疏林补植37.71万株,封禁标牌4块,网围栏1km,省柴灶30个,沼气池30座。
 三、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953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 建设期限及效益
  工程建设期2年。工程建成后,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治理,各项措施减蚀率达到70%,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90%,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亩。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印发)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白河县裴家河项目区裴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情况表、项目概算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实施方案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省水保局,安康市政府,安康市水利局,白河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印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