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
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水土保持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9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计划486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8890万元(汉中市14750万元、安康市13900万元、商洛市1024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9723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二、各市要尽快转发下达投资计划,抓紧落实配套投资,并将计划下达情况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核备。
三、请按照省上批准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要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印发的《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和《关于改进水土保持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563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四、本次投资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按规定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xls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水保局,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