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乡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垃圾坝设计变更的批复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西乡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汉发改规划[2012]410号)收悉。依据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西乡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坝设计变更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工程垃圾坝的设计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陕发改规划[2010]994号批复该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坝型为碾压土石坝,坝高20m,坝坡坡度1:2,坝顶宽6m,坝底宽87m,坝顶轴线长67.92m。外坝坡采用草皮护坡,内坝坡采用与库区相同的防渗结构,批复垃圾坝工程费用235.19万元。由于垃圾填埋场需占用原有的通村道路,设计对通村路进行了改线,因而遭到当地群众的极力反对,使工程无法按原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同意将通村路改线由填埋场东北侧沿库区填埋高程线绕行,再与现状通村路相接,并将坝体在原设计基础上加高10米,坝顶宽度加宽为7.5米(其中行车道6米),坝体结构形式不变,内外边坡坡比不变。
二、基本同意概算编制办法和取费标准,初步核定垃圾坝投资1034万元,核减该部分原批复投资235万元,工程投资增加799万元,垃圾处理工程概算总投资由4681万元核增为5480万元。增加投资由地方自筹解决。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垃圾项目 设计变更 批复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汉中市环境保护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