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2〕2375号文安排我省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4000万元。现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见附表),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切实落实地方资金,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不留缺口。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到位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各市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城市供热设施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供热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