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558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12〕128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12〕1280号 关于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09-06 09:33:00
陕发改高技〔2012〕1280号 关于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9-06

关于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西安炬光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2年西部地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项目有关工作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2〕1979号)要求,我委对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意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该项目属于企业自主决策、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项目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及实验室的洁净、恒温恒湿工程、给排水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购置光功率测量仪、高精度CCD相机、激光光束标征仪等31种159台(套)相关实验设备。
  三、项目总投资5171.59万元。其中,国家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所需的重点研发试验设施、分析检测手段、关键工程软件等购置。
  四、请项目单位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确保项目质量和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使国家补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严格按照招投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尽快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高技术  工程研究中心  项目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7日印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