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369号),经研究,现下达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5738万元,用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9月底由各级农业、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批。要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后尽快开工建设。
二、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在积极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按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
三、今年农村沼气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将作为下年度安排此类项目投资的重要参考。请各地于12月15日前将今年农村沼气项目配套资金下达情况(附下达资金文件复印件)和年度项目进展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
四、要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机制,加强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推广,提高沼气、沼液、沼渣利用效率,切实发挥沼气建设效益。
附件:1、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2012年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2012年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4、2012年大中型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5、2012年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农业 沼气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