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
前期工作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经济发展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西部〔2012〕196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2012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中央投资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12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申报工作,要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部署要求,选择一批关系西部大开发全局、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领域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专项补助,加大对这些重点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动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原则上选择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以及《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要求,能够在“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对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和发挥较大作用的重大项目。
(三)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坚持公开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效监管的原则,专款专用。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开支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二、申报范围
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要围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申报:
(一)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
(二)重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
(三)重点项目规划研究。
工程设计、施工准备等不纳入资金补助范围。
三、进度安排
(一)2012年9月,举办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培训班,组织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2012年10月,组织征集2012年西部大开发重点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提交的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并下达资金计划。
(三)2012年10—12月,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四)2013年1-2月,各市、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上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2013年2-3月,对全省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总体情况、安排的具体项目及补助资金数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总结。3月底前,完成总结报告并上报国家发改委。
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遴选项目,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于9月25日前将审核合格的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七份报送我委西开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和项目汇总表等有关材料。
联系人:张娟 党静
电 话:029-87294563 18392156255
邮 箱:82389453@qq.com
附件:1、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申请.xls
2、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西部开发 项目 申报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