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农业局:
为提高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农业科技推广能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36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8046万元,用于95个县(市、区)建设690个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前期工作费、基本预备费及项目管理费一律从地方配套资金中支出。
二、市级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建成后,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报省级部门备案。
三、要建立健全项目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建立项目建设信息季报制度,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展、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报送省发改委、省农业厅。
附件: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农业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