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安市清水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延安市清水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2〕212号)收悉,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和恢复清水河湿地及其周边生态系统,经研究,原则同意延安市清水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延安市清水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延安市桥北林业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富县西南部延安市桥北林业局境内,涉及延安市桥北林业局槐树庄保护站和药埠头林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湿地保护总面积5500公顷,具体措施内容包括:
1.保护工程:新建石渣河、大坪保护站2处,每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新建鸟类观察台1座;设置大型宣传牌2座、标示牌10块;购置巡护设施设备19套。
2.湿地恢复工程:湿地恢复1200公顷,其中人工种草810公顷,封育还湿390公顷。
3.科研监测工程:购置科研与监测设施设备24台(套),设置固定样地20个、固定样线25千米。
4.宣教工程:建砖混结构湿地标本陈列室600平方米,购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10台(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4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660万元,占总投资的40%;地方配套989万元,占总投资的60%。
六、建设期限
1年(2013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委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