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
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2〕210号)收悉,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恢复汉江湿地及其周边生态系统,经研究,原则同意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东起勉县武侯镇,西至城固县界,西段位于西乡县境内,南北分别至西乡县界。涉及勉县、汉台、南郑、城固和西乡5县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保护湿地总面积7775公顷,具体措施内容包括:
1.保护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站5处,租赁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生活设备;设立界碑20个,界桩200个,标牌、标示牌150块,生物围栏8千米,建设鸟类观测平台3个;建设巡护步行道10千米、管护码头2个,购置巡护车6辆、巡护快艇2艘;编制管理计划1项。
2.宣教工程:建设宣教中心1处;配备宣教设备和资料1套;设置宣传栏10块、宣传牌8面、宣传门3座。
3.科研监测工程:购置调查设备、监测设备、实验设备、科研辅助设备各1套,设置固定样地10个、固定样线20千米。
4.基础设施工程: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租赁办公场所1处,配备办公设备1套、固定电话10部、网络系统1套。
5、湿地恢复与治理工程:封滩育林(草)150公顷,生境改善220公顷。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2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648万元,占总投资的40%;地方配套972万元,占总投资的60%。
六、建设期限
1年(2013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委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