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
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陕西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2〕208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做好湿地公园在湿地保护与恢复、科研监测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陕西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三原县野生动物管理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陕西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 西起本县西郊水库与泾阳县接界,东至大程义和村与临潼交界处,涉及三原县城关、高渠、渠岸、大程、西阳、独李6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保护管理工程:新建保护管理站2处,共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配备办公、生活设施各2套;设立界碑10个、界桩150个、标识牌300块;维修巡护车行道5千米、巡护步行道4千米;配备巡护车2辆、巡护摩托车12辆。
2、湿地恢复工程:整理与恢复河床30公顷;营建挺水植物30公顷、湿生植物30公顷,营建护岸林60公顷,封育还湿300公顷。
3、科研监测工程:建设野外科研监测站点3处;配备科研监测设备。
4、科普宣教工程:新建科普宣教中心一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配备宣教设备6套;设置宣传栏16处、宣传牌10面、宣传门2座。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47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883万元,占总投资的60%;地方配套588万元,占总投资的40%。
六、建设期限
1年(2013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委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