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646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2〕166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2〕1664号 关于汉江白河县城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11-01 09:52:00
陕发改农经〔2012〕1664号 关于汉江白河县城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1-01
关于汉江白河县城防洪工程
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汉江白河县城防洪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安发改农经〔2012〕69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投标管理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汉江白河县城防洪工程施工、监理全部采取项目法人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二、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体发布,评标专家必须从我委公布的评标专家库名单中抽取。
三、请你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切实加强行政监督,做好评标等招标组织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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