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批复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6733.9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产品能耗不高于0.640吨标准煤/万元。
三、你公司在落实节能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合理布局压铸、重铸、机加、齿轮生产线,有效配置动力设施,优化生产厂房空调系统,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及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特别是压铸机、重铸机、冲压机、机加设备等以及非标能耗设备要优先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厂房、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照明积极采用高效照明产品,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四、请你公司依据本批复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表,对该项目节能有关的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项目能耗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报告我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