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652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12〕169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转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11-15 11:11:00
关于转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1-15
关于转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及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商务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范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以发改高技〔2012〕2413号文印发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doc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