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664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2〕175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12-05 09:15:00
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2-05

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00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各市区限推荐一个备选园区,并于12月10日前,将联合推荐文件、实施方案和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光盘)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省发改委环资处   029-87292017
  邮    箱:sxfgwhzc@126.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1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