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664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2〕175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12-05 09:15:00
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2-05
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00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各市区限推荐一个备选园区,并于12月10日前,将联合推荐文件、实施方案和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光盘)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省发改委环资处 029-87292017
邮 箱:sxfgwhzc@126.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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