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667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12〕175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借用以色列政府贷款购置教学设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12-05 09:40:00
关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借用以色列政府贷款购置教学设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2-05
关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借用以色列政府贷款
购置教学设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省教育厅:
陕教函〔2012〕50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借用以色列政府贷款650万美元,用于购置教学设备。项目总投资8657.97万元,外国政府贷款以外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二、项目外债有效期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复核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4个月,过期自动失效。所借国外贷款由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偿还,陕西省财政担保。
三、请据此开展后续工作,落实建设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设备购置按上述批复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项目进口设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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