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
今年4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788号)精神,我委以陕发改投资〔2012〕334号文,提出了申报2013年中央投资计划的具体要求和时间。7月初,对各市上报的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进行了汇总,并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从汇总上报情况来看,全省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建设套数,与2012年全省廉租住房5.7万套建设任务有一定差距,大部分市上报的建设计划与今年计划基本持平或略有减少。一些市上报计划与今年计划差距较大,影响了全省计划的平衡。其中:西安市上报项目7个、4.5826万平方米、917套;咸阳市上报的5个项目中,渭阳新村廉租房项目已列入2012年计划,实际上报项目4个、4.4642万平方米、892套;商洛市上报项目7个、6.3535万平方米、1276套。
目前,国家正在衔接明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年底或明年初将下达计划。为了尽快落实好各市2013年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各市根据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保障对象轮候户数等情况,原则上按照今年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目标任务中确定的廉租房建设规模,认真落实到具体项目。凡已报的2013年计划未达到今年任务的,抓紧按陕发改投资〔2012〕334号有关要求于11月底前将补报项目报送我委,我委汇总后将及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逾期未报的,由你市政府向省政府专题报告。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接此通知后,尽快向市政府报告,主动与建设部门协商,积极落实,按要求及时补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