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3日 星期四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2-00684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2〕184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2-12-14 10:36:00
关于做好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12-14

关于做好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和
信息引导工作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48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民间投资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间投资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已经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0%左右,在促进市场繁荣、提供就业岗位、推进结构调整、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积极推动力量。对民间投资进行监测分析,为民间投资提供信息引导,既是科学分析全社会投资形势、合理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准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合理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前提。认真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有利于民间投资主体准确理解国家相关政策、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充分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从而减少盲目投资、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我省制定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促进投资可持续增长。
  二、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分析工作
  各市(区)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市(区)民间投资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深入分析本市(区)民间投资的区域分布特征、行业结构变动、跨区产业转移等情况,认真听取民间投资主体的意见建议,科学判断民间投资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问题和障碍,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投资政策,引导本地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民间投资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深入分析本行业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结构变化、资金来源等情况,主动了解民间投资主体的生产经营状况、投资能力、投资意愿等,认真分析本行业相关政策对民间投资的影响,及时发现民间投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本行业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有关行业协会要全面了解、收集本行业的民间投资信息,做好汇总整理和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向有关政府机构反映并向社会发布,并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民间投资主体与有关政府机构之间、民间投资主体之间加强沟通和交流,引导本行业的民间投资活动。
  三、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信息引导工作
  各市(区)投资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对民间投资信息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省内外行业动态、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信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互联网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民间投资信息,可以设立民间投资信息专栏,方便民间投资主体查询,合理引导民间投资。
  各市(区)投资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涉及民间投资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准确、及时地进行公开。
  各市(区)投资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做好民间投资政策的信息整合和宣传解读工作,便于民间投资主体及时、准确、全面地把握和理解相关政策,引导民间投资主体正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和防止盲目投资。
  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各市(区)投资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不断丰富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促进本市(区)、本行业的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